第七十四章新军_回到明朝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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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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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枪实弹地来救灾。

        当然,这是后世的那个种花家的军兔,而大明的呢?

        “快跑啊,赶紧藏好啊!大军马上要过来啦!”简直就他娘的跟鬼子进村一样操蛋。

        在当时或者说土鳖陆军之前,匪过如梳,兵过如篦并不是一句闹着玩的话,尤其是客军。

        本地的军队尚且顾及一丝乡里乡亲的香火情份或者说兔子有不吃窝边草的习性,对当地的老百姓虽然也会祸祸,但是外来的客军丘八们可就没有这份顾忌了,对地方的祸祸也就更狠。

        崇祯既然知道后世军民一家亲的土鳖陆军战斗力有多牛逼,那么他的目标也就很明确,他要的就是这种拖不垮,打不烂,能和百姓融为一体的军队。

        在崇祯的眼里,军队就应该是一台高效的杀人机器,是一个帝国系统之中专门负责处理所有不稳定因素的暴力机构,种地这种事儿出现在军队身上,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不是职业军人的军队根本就不能称之为军队,还不如称之为团练或者乡勇更为恰当一些。

        因此,崇祯对刘兴祚道:“朕对于兵事所知有限,不过,朕还是要提几点要求。

        其一,饿死不抢粮,冻死不拆屋,不拿百姓一针一线。

        纵观史书,唯岳武穆所将军队堪称百战百胜,朕以为其军纪必然有其可取之处。

        当兵不仅是吃皇粮,更是保家卫国,保卫的是息身后的父母妻儿,因此这军纪,一定要狠抓不放。

        其二,还是军纪。常言道军令如山,军令一出,不管前面是刀山火海,该趟地也得趟。只要后方没有撤兵的命令,便是战至最后一人,也不许退后半步。

        如此,才是朕心中所想要的那种拖不垮,打不烂的强军。”

        刘兴祚闻言道:“陛下所言甚是。兵法有云,侵略如火,不动如山,说的便是这军纪了。战阵之上闻鼓而进,鸣金则退。如臂使指,方能百战百胜。

        只是,臣还有一些疑问。倘若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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