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新法篇_从陈桥到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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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新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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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谁借、怎么贷呢?向富户借、借高利贷!高利贷是个可怕名词,从古至今从没消失过,如今我们身边仍有,且一直都保持着浓重的民间色彩。对!通常他们都是黑社会!

        借时容易还时难,不是卖儿卖女、就是倾家荡产。俗话说得好“不怕欠债的精穷,就怕讨债的英雄”讨来讨去的,兼并就形成了,富的越来越富、穷的一无所有,沦为佃户,成了奴隶…

        针对这问题,9月,王安石重拳推出青苗法!

        首先,朝廷要拿出本钱来,本钱从何而来?就是全国各地常平仓、广惠仓里的粮。你们这帮贪官不是拿这个生财吗?现在朝廷收回来,给皇帝生财。具体作法是把这些粮食兑换成现钱,在河北、京东、淮南3路,分夏秋两季,夏指每年1月3日前、秋指5月30日前,把钱贷给青黄不接的农民…不白贷,两季庄稼收成后,加两成利钱,即120%归还。考虑到是分两季操作,实际每年收回的是240%(其中200%是本金,40%是利息)其它还有很多细节规定,如城乡居民除游手好闲、没不动产的人外都可以贷。为防止借了不还、甚至逃跑躲债,规定得有保人等等…不必一一了解。只有一点需注意:明文规定不许硬摊派!

        现在把青苗法和常平仓法作一比较。答案很清楚,青苗法不是去救农民,因40%的利息非常高了,俗话说利过三分就是贼,四分是什么就不说了。可只有比较才会出真相,当时宋朝民间高利贷高到了什么程度呢?不要震惊!那是月息6分,即年息720%!这是什么概念?我实在没法形容…

        于是,青苗法的本质出现。它不是救农民,而是杀富户!向豪强地主们夺利是当前最重要的!广大农民的利益暂时的确无法考虑…利率的对比、国库的空虚。都让宋神宗和王安石拿定主意,排除万难,不顾一切要实行这法令!

        但别忙,农业对当时实在是太重要了,一不小心,就会弄出没法收拾的大乱子!为此,王安石真正做到了虚心请教,谁有不同意见都可提出来。史书记载:青苗法是王安石和吕惠卿2人议定的,议定后,给苏辙看。苏辙当时还没罢官。是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变法派当时的内部人员。青苗法刚一出炉,他立即提出反对意见。

        他说这法本意是救民没错吧?可是有2分利,这就有了大麻烦。要知跟老百姓是不能讲信用的,见钱谁都眼开,都会借,那到还时就难了,就算绳捆索绑拿鞭子抽,都很难抠得出来。那时天下大乱,怎么收场?何况常平仓法尽善尽美。根本没必要改动,只是下边的办事人混蛋,我们只要加强吏治,就一切ok。何必兴师动众。没事找事?

        可说他根本就不懂当时国情。现在还提常平仓?国家都没钱给先帝送葬了,哪还有钱能白白拿出钱送给农民救急度命?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抓钱!在抓钱的同时,把从宋朝初年就开始的兼并之风刹住、把富户财主们的不义之财掐死、都变成国家收入!

        道理都通,可王安石仍不敢轻举妄动。他对苏辙说你说得有道理。我会从长考虑。之后将近1个月时间,再没过“青苗法”三个字。只是改革车轮相当于历史的车轮,一旦转动起来。连最初推动它的人都没法控制。就在王安石还在犹豫不决时,一偶然的事突然发生了…

        京东转运司王广渊上了封奏章,建议在河北路卖几千个“度僧牒”以这为本钱,在河北路试行青苗法。

        这提议至少包含以下两个内幕:1青苗法己广为人知了。不管在制置三司条例司内部存在着怎样争议、王安石本人意向怎样,这条法令和它的内容己走漏出去了。说实话,这有点失职。用富弼的话讲,就是当权者的好恶让下边人知道了,难免会有迎合。2“度僧牒”这办法想得妙。这三个字代表着巨大的瞬间收入和无穷的超级后患。先看怎样巨大的收入?几千个这种度牒,就能聚敛到50万贯钱。基本是宋朝每年给大辽和西夏岁币的总和了。说后患,那可真是后患无穷。度僧牒就是和尚们的合法营业执照。说来奇妙,自古以来,无论盛世还是乱世,佛教总能遍地开花、繁荣昌盛、一点都不受时局影响。为什么呢?求来世、求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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