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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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把他当自己的孩子养。”埃阿科斯叹了口气,“没想到欧多罗斯长大后性格居然会这么害羞,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不是一个个脸皮都很厚吗?”
我什么时候厚脸皮了?
有吗?
就算有,你以为我会承认吗?
埃阿科斯伸出手掌,把阿喀琉斯正在搞怪的脸抹平,“欧多罗斯天赋不错,虽然比起你来说有些距离,但是做朋友、做伙伴,他肯定是够格了。你们走的近一些,以后还能互相帮忙。”
或许是因为英雄时代的人类是从青铜人类中诞生的,似乎也同样继承了青铜人类的嗜战本能,阿开亚大地上多年来征战不休,几乎从不停歇。
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人们,传颂的英雄事迹大致分为两种。
一种是去海外冒险,屠杀巨龙寻找宝藏这种类型,比如阿尔戈号就是最典型的一例。
另一种就是上战场,用鲜血铸就威名。
比如八年前有一场叫做七雄攻忒拜的战争。
忒拜就是底比斯,曾经阿尔戈斯人梦想着毁灭自己的夙敌之城,趁着底比斯内乱时组织了七位神纹英雄攻打忒拜城。
然而就是那一场战争中,老奸巨猾的克瑞翁挫败了阿尔戈斯七雄,从此以前任国王妻弟的身份坐上了底比斯摄政王的宝座。
不过现在,一道火焰带走了他的生命,就是这两天刚收到消息的埃阿科斯,都觉得他死的实在是太令人无言以对了。
收回自己发散的思维,埃阿科斯又道:“阿喀琉斯,不管你以后去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没有朋友是绝对不成的。就是永生的神明也需要伙伴和盟友,更何况是我们凡人呢。”
“我知道了,爷爷。”
……
从第二天开始,埃阿科斯就坐回了马车,戴着沉重的护腕徒步上山就成了阿喀琉斯的日常必修课。
每天早上出发,中午前抵达神庙,下午就是陷入无休无止的修炼,知道太阳下山。
这样的日子听上去好像很枯燥,其实在阿喀琉斯看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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