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火焰箭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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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凌默就发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这个辽军的巡逻队中,不仅领队的是先天巅峰,而且他旁边的副队也是有先天初期的实力。
至于其他的十人,各个都是后天巅峰,也就是都达到了地球上一名顶级特工的水准。
当凌默和他们对碰几招之后,整个人的心都变得拔凉拔凉的了。这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巡逻小队吗?放在陆小凤传奇的世界之中,恐怕都比皇帝身边的御林军精锐更强了。
领队手中的战斧极其恐怖,看上去已经和当初的**童子手中铜锤是一个重量级的了。所以他也不敢贸然去试试能不能用灵犀一指将其夹住,万一整只手被剁下来了,多尴尬。
对方一个个都骑在马上,在这一小片区域穿来穿去,打得凌默心中憋着一股无名火——打又打不着,躲也躲不开,跑还跑不掉。
他瞅准了一个机会,手中的剑法一变,顿时一道剑光一闪而过,正是叶孤城的天外飞仙。
既然凭借内力和力量都已经无法压制住对方,那么他就只能够凭借剑法的轻灵和巧妙,以速度攻其不备,方能够拥有取胜的一丝机会。
在他看来,对方的武器要么就是以距离取胜的长枪,要么就是以沉稳力量取胜的弯刀,唯独没有一个用剑的。
剑走轻灵,必须要以己之长,攻彼之短。
这一剑的速度快到了极致,仿佛刚刚出手,就已经要刺到了对方的喉咙上。
凌默没有选择这些骑兵之中实力最强的首领,也没有攻向那些配合极其有默契的后天,而是将这一剑直接刺向了那个先天前期的副队。
先天巅峰和先天初期的实力差距非常之大,如果放在陆小凤传奇的世界之中,那么一个是修炼了几十年的武林宗师,去对付一个刚刚得到功法进入先天的江湖萌新,必然是易如反掌。
那些配合默契的后天骑兵,即使是一剑杀死了一个,其他人也会立刻补上这个缺口,反而还是会拖延住凌默的行动。
所以直接从那先天前期的副队那里下手,是最好的选择,只要能够从这里撕开一个缺口,那么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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