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校事_三国:汉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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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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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229年,魏帝曹叡太和三年,十一月,雒阳。
  自从曹真伐蜀失败后,曹叡虽有些沉寂,但是自有大志的他,很快从失败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着手对朝廷内部的整顿。
  十月,将平望观改名听充观,每逢死刑及重大案件,经常会去亲临听充观,旁观案件审理。
  再紧接着,曹叡向律法下手,  从后汉到曹魏,  律法世有增损,  错糅无常,条例繁杂。
  而且近百年来,士族各为律法章句(分析注解),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各家皆有数十万言,判决刑法合计条例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三千二百余言,以至于官吏查阅律法,非常艰难。
  曹叡于是下诏全国统一用郑氏章句律法,同时采纳尚书卫觊的建议,并置律博士一职。
  最后曹叡又下诏司空陈群、散骑常侍刘邵等删约汉法,以制《新律》《州郡令》《尚书官令》《军中令》。
  十一月,为稳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将雍丘王曹植迁徙到东河。并调持假节,  督幽、并、河北军事的吴质入朝,担任侍中一职,  成为辅弼大臣。
  吴质字季重,乃是先帝曹丕四友之一。在曹丕与曹植争夺世子时,曾帮助曹丕剪除曹植羽翼杨修,  并建言曹丕以仁孝打动曹操,可谓在夺嫡之中,居功至伟。
  不过吴质出于寒门,为人趋炎附势,常倚仗曹氏父子权势,作威作福,令人反感。
  这一系列的人事安排及修缮律法,让因为内外原因有些混乱的朝局,迅速稳定了下来,也让重臣再一次见识到这位年轻天子的手段。
  曹叡在铜镜前,捋着鬓角旁的几根银丝,不由叹了口气,暗自思忖道:“女色不愧是刮骨刀,自己年纪轻轻便有白发,日后还需节制少许。”
  但又想起昨夜宠幸的才人,心中不由一时火热,又想道:“自己年纪尚轻,  此时不作乐,老后岂不是感叹大好年华易逝!”
  就在曹叡思绪之时,侍从拱手说道:“校事官赵印求见!”
  “让其在殿中稍等。”曹叡淡淡回道。
  “诺!”
  校事官,乃是曹操时期为监控忠于汉室大臣所设,后见有奇效,便以校事官监察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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