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西毒_我与我的剑到此一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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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西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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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村长与胖大婶离去后,太白牧场又恢复很久的平静,李白很喜欢这种平静的生活,哪怕他已平静的生活了一百年。

        这一天,牧场死了一头牛。

        难得碰到这种不杀生就有肉吃的好日子,所以李白一剑削出了个地缝,在地缝中放了枯草与木材,将其点燃之后,随意往地上一座,就开始烤牛肉。

        牛是饿死的,十里牧场的草还未发芽,这头牛熬过了冬天,却等不了青草长成,必然是一头懒牛……所以李白吃它毫无压力。

        开膛破肚,拔毛剔骨,这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要些时间,但剑仙却是要不了几剑。纵横九剑,将牛肉分成了无数块。剑锋所指,随意一挥,便将七八块牛肉穿成串,剑与牛肉,往火上一架,只需七八分钟即熟。

        英雄超凡脱俗,早已摆脱了饥饿,但兴致来了,照样该吃该喝。

        李白酒不离身,每当兴致高涨,同样杀鸡宰牛下酒开胃。不得不说,成为英雄之后,要么不吃,吃起来连他自己都害怕。瘦牛少有两百斤肉,就这般一块一块的烤,边烤边吃,不到三个时辰,就剩下了不到三十斤。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古往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情到浓时,李白诗兴大发,也会吟上几句。

        不过今日老天注定不让他尽兴,因为黄皮葫芦的酒没了,这葫芦不是凡品,能装酒千斤,足够李白喝上半年。

        而每隔半年,他都会去镇上打酒。

        “无酒不欢,看来这牛肉没法吃了……”

        李白轻叹一句,随后唤来了沙皮小狗和骨架鸡:“老沙,小骨,把肉吃了,吃完收拾一下,我要去镇上几天,我不在的日子,你们把家看好。”

        交代一番之后,李白走进了茅屋,再出来时,已换了一身衣服,黑蓝搭配,风格主流,头顶着遮阳帽,正是他最低调的一套制服……范海辛!每次出去,为了不被认出,为了挡住自己的超凡气质,挡住自己的绝世容貌,他都会穿这套衣服。

        ……

        玉门镇……关内第一镇。

        当李白来到这里时,天色已晚,镇里点亮了万家灯火。

        夜并不影响小镇繁荣,同样不影响李白买酒,他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家叫醉生梦死的酒吧,如往常一样,直接叫来了老板。

        “以物换酒,十头牛,三十桶酒。”

        醉生梦死营业十年,李白算是老客户了,每年都来这里换走三十桶劣酒。

        酒有好坏之分,李白喝过世间最好的酒,同样也不嫌弃劣酒,好酒的味道和年份,劣酒一样有它的特点,比如够烈、够呛、够量。

        酒吧的人不少,大多是一些村痞,李白懒得一顾,找了个靠边的位置坐下,静等老板下去准备。他是老客户,老板知他习性,有所准备,没让他等多久。

        “公子,你要的酒好了。”小厮前来知会。

        李白微微点头,随小厮来到了酒窖,支走两人后,便用黄皮葫芦开始装酒。

        三十桶劣酒,约一千五百斤,一桶一桶的抬起,将之倒入黄皮葫芦,这无疑是一项麻烦的操作,但李白不烦其厌,硬是用了半个时辰才完成。

        其实以他本事,完全能以剑代劳,只需将酒桶戳个洞,在青莲剑气的牵引下,酒入黄皮葫芦,不过瞬间完成。

        但李白乃好酒之人,太白牧场隐居百年,唯有劣酒相伴,若是这般做了,他觉得这是对酒及酿酒人的侮辱。

        酿酒不易,每一次酿出的酒,味道都不一样。在漫长岁月中,他借酒消愁,以酒助兴,同时也在品味着酿酒人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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