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法理人情_贞观长安小坊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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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法理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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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押解长安了。

        罪名语焉不详,各衙正堂官的交待则是必死。

        老实说,范铮好奇了。

        大唐三品以上官,犯事的不是没有,多是除名、流,很少有直接处死的,有疑义请参照李袭誉。

        非要置之死地,罪名还含糊其辞,就难免让人好奇了嘛。

        嶲州大约是西昌一带,虽然从汉朝就纳入版图了,但蛮族众多,情况向来复杂,沟通不畅了、脾气不好了、压榨过头了,都随时可能“呦呦”地举着骨矛干你一家伙。

        王志远身着囚服,不戴枷锁,发挽胡缨,一头银灰的发色很显眼,骨架粗大,颧骨凸显,眼窝凹陷,眼神显得黯淡,身子却站得笔直。

        “王志远,你在嶲州所犯之事,一一从实招来,看在伱为朝廷牧守边疆的份上,可以不动刑罚。”

        萧景真的话,亦真亦假、半真半假。

        大唐不讲刑不上大夫,但议贵一条,三品以上职事官,确实是刑不上,死罪也必须皇帝亲自定夺。

        王志远这种弃子嘛,真动刑了,也不会有人为他鸣冤。

        “某为大唐镇守嶲州,多番平定夷人之乱。镇守有功,但镇抚不足,又不能一味免钱粮。”

        “于是,某向最大的夷人部当康,求娶酋首之女,导致冲突加剧……”

        当然没王志远说的那么简单,随行的卷宗里,附了嶲州都督府长史的弹劾奏折及证据。

        美色倒不是主要的,夷人女子有美艳的,可王志远也不是见了美女就走不动道的初哥。

        事实是,王志远同时索要了天价的陪嫁。

        要不然,你以为王志远是奔砣砣肉去的?

        理由就一个,王志远要秩满,也就是任期到了,最后捞一把。

        不要说清廉了大半辈子之类的话,“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什么叫晚节不保!

        仅仅是如此,最多就是朝廷处罚而已,可因此引起嶲州夷人反叛,宁死也要战一场,罪责就大了。

        虽说王志远率兵平叛,可裂痕却无法弥补,也就成了他的取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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