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一百八十三)~(一百八十七)_[综英美]关于我男朋友是红罗宾那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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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一百八十三)~(一百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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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八十三)

        先是夜巡,后来直接“出差”,据说还上了太空。红罗宾这一趟风尘仆仆地在阳台降临,也不知中途有没有休息过。

        我猜是没有的,因为我靠他身上、额头贴着他的胸口时,能听见他的心跳比平常快上些许,一下接一下地传来强而有力的节拍。

        他是赶来的吗?还是早就到了呢?

        我试图回想刚刚那通电话的内容,却已经有些记不起来了。

        他身上好暖,正确来说,应该是有些热,但对穿着短袖和短裤的我来说正好。体温是会传染的,热意一点点地从他的胸膛染上我的脸庞和身躯,让我有点昏昏欲睡。

        “这里可不是睡觉的好地方。”感觉背上被轻轻一拍,我下意识将他搂得更紧,头顶传来一声闷笑,还有他再一次的劝告,“先进去,回到床上再睡?”

        我闷哼一声,在心里回道:不。

        这几天的经历都像在说:你的床可不是一个特别适合睡觉的地方,瞧,不听着视频就静心不下来,不熬夜熬到累就睡不着。现在抱枕还在衣架上晾着,没点东西抱抱靠靠,更让人睡不好了。

        我又不是傻了,当然知道不能在阳台睡觉,早上起来睁眼看到蓝天白云,耳边是汽车的呜笛声和喧闹的人声,跟睡大街没分别。但是,我也没想在这里睡着啊!

        我这才抱着他几分钟,他就想着要把我打发了?

        疲累感磨掉了我一些脾气,让我不至于抬头就对着他抱怨,但我还是没忍住管理好表情,带着些许不悦地问:“你是得赶去别的地方了吗?”

        他低头看了看我,回道:“没有。”

        “那你有什么原因催我进去?”在他张口为自己辩解之前,我先一步打断,格外理直气壮地说:“你不能干涉我领取‘我的礼物’,这是我的权利。”

        他的话果然被我堵回去了。

        我承认,每次看到他被我的话弄哑口无言的样子,我都很有成就感。

        我真坏,但我很喜欢。

        可是,他的脑筋比我灵活,尤其是穿上这种特殊制服后,红罗宾就是一个外表深沉、机智过人又身手了得的……等等,我为什么在夸他,我不是在生闷气吗?

        咳,总之是面具一戴,buff就上了。

        因此,我也不意外他会说:“是的,‘你的礼物’送到阳台上了,但如果你愿意的话,要不要进去再……‘拆’?”

        他这张嘴是被蝙蝠灯开过光吗?而且,别以为我不知道,他是故意用这种沙哑的轻声说话,还说得这么暧昧。

        “进去。”我用鼻子轻哼一下,“但我平常就喜欢把礼物放着,先不拆。”

        我以为我表现得够凶了,却还是只换来了他几声低笑。

        这只可恶的铁蛋。

        (一百八十四)

        才刚进了屋子,红罗宾就接到联络了。在旁边说了几句后,他直直朝我看来,一瞬间有些欲言又止。

        “所以你是真的要赶去别的地方了?”

        这一次他没再否定,而是带着些许歉意地应了一声:“是的。”

        我早有预料,或者说,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跟这个人交往就是这样,他的私人时间不会太多,也会有很多突发情况,可能前一刻还在拥抱,下一刻怀里却已经空了——就像今晚一样。

        我不意外,但也不可能不失望。尽管如此,我还是尽量摆出一副不在意的神色,不想让自己或他太为难,“去吧,busybird。”

        说真的,有时候我真的想把他当“angrybird”一样弹射出去,然后大喊“去吧红卡丘!”,感觉会很解气,又能送他一趟。

        但这次我就不送他了,上一次我送走了他,他隔了好几天才回来呢。我尽量维持平常心,摆出“没有那种世俗的欲望”的姿态,站起来就要回房间。

        下一刻,却被拉住了手。

        我扭头看向他,提姆本就比我高,而这时候也不知是不是红罗宾的靴子把他再垫高了一点,令我的头感觉得比平常仰起更高,才能看清他的脸。

        公寓所在的不是夜生活十分丰富的大街,而少有地较为清静的区域——当然,是指没有罪犯搞事的时候。刚刚我出来得急,客厅里没有开灯,因此这时候马路的车灯和街上灯牌成为了少数映进了屋内的光源。我凭着自阳台而入的灰蒙蒙淡光,好不容易才看清他的表情。

        在那有些朦胧的视野中,他只有半张脸露了出来,最明亮的反而是他光滑圆润的头套。尽管如此,我还是能感觉出他有些压抑的情绪。我得说,这只是一种脑袋对所见画面的主观印象,因为正常来说也不可能只从半张脸看出什么来,自然也不能从铁蛋一样的脑袋上感受到的。

        他是在不高兴吗?因为我?还是……

        我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他就主动抱了我一下,放开后退了一步,问道:“就这样吗?”

        嗯?我稍作思考,才懂得他的意思。我随即轻咳一声,故作冷静地解释起来,尝试告诉他我不说别的不是因为在发脾气,也不是忘了:“上一次的经验告诉我,一个郑重的道别会换来长久的离别。因此,这一次没有那样的祝福了。”

        他先是挑了挑眉,然后用充满诧异也有些刻意的口吻说:“哦,我都没想过那是个祝福。”

        他还想怎样?我的伪装一秒破功,催促道:“是!以及,这次就没有了。你不是要去什么地方吗?还是快点出发吧,红罗宾不能每次都这么慢。”

        他却没动身,只是淡定地回道:“也不能太快。”

        我瞪了他一眼,说些什么呢这只小红鸟。

        “我是指,不能太急躁。”他丝毫不受我的眼神所威胁,继续说道,“那这一次,就由我来说些话吧。”

        我深吸一口气,决定不跟他生气,最后气坏的也是我自己。我把脸虚虚地贴在他胸前的心口处,在这个跟他心脏最近的距离,我郁闷地问道:“那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这次我很快就会回来。”

        我猛地抬起头,看到的是头套也掩不去的笑意。

        我张了张嘴,殊不知他还没说完,一顿后又凑得更近,用近乎气音的声线说出后一句话。

        “……mybelovedbunny”

        他声音很轻,轻得我都以为是自己听错。

        可是,我的心脏比我的想法更敏锐且诚实,当那怦怦重响遍布全身时,我一时间都分不清到底是来自谁的了。

        之前我还抱怨他没有用一样的话回我,害我之后回想起来都羞耻得想原地打滚。没想到,他现在说出来了,我却没觉得更好,反而想开两倍速原地三百六十度螺旋打滚,扭得伸缩人都想拍手叫好的那种。

        人真是矛盾。

        又比如说,我分明知道他是在故意撩我,我却生不出气来,只能红着脸用小拳拳锤在他结实的大胸胸,只锤了一下,使不上多少劲,我也怕手痛啊。

        (一百八十五)

        之后我没再留他多说两句,我怕被多撩几下心脏便会受上些重击,心头小鹿从此以后都不用撞上来了,因为人已经没了。

        一般半夜醒来后,我的脑袋都会昏昏沉沉的。可是,红罗宾带来的这么一份“大礼”,硬是把我弄清醒了,让我脑子说得上相当亢奋,仿佛第二天早上要去旅行的小学生。

        我怀疑这只小红鸟给我下了药,但我没有证据——当然,也没有在认真这么想。

        我回房间拿上手机、戴上眼镜后,再走出客厅开了灯,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我一边刷手机,眼睛又三番四次瞥向阳台,总觉得那里下一秒就会长出只大铁蛋。

        多转过去几次,脖子也累了,我便选择专心多看一下手机。这个时间,在美国的朋友们基本都不在线了,香港现在倒是下午,但找家人或朋友的话肯定会被问为什么还不睡,或者干脆被赶去睡觉,把我说得我是个不听话老晚睡的小孩子一样。

        但我不是小学生也不是小孩子,我只是个精神奕奕的熬夜人。我一会儿码两个字,一会儿看看小说,一会儿又伸长脖子看看阳台,手指还在多个app来回切换。

        点着点着,我发现自己不小心点到了相机app。

        当自己的一张大圆脸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屏幕上时,我整个人都能用“老人、地铁、手机”那张经典梗图来形容了。即使这手机的相机多少自带美颜磨皮效果,但半夜醒来的脸显然也不是光靠相机能够拯救的。

        等一下。

        所以,我先前就是顶着这么一张圆润得跟红罗宾头套不相上下的脸,以及比他忙起来更严重的黑眼圈,来跟他亲亲抱抱吗?

        我连忙切回主页,还把定格这画面的相机app在后台列表中彻底关掉。

        虽说眼不见为净,但我还是忍不住在心里说一声:这不公平!

        为什么提姆白天工作、晚上夜巡,有时候还通宵,却头也不秃、痘也不长,就只有眼下多点青紫,给他的帅脸加点沧桑感?

        好吧,我也沒想他秃,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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