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八十七)~(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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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
搬到新家后,我在哥谭过上了不错的一段普通日子。毕竟这里是哥谭,跟平静和安宁毫不沾边的哥谭,“不错”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了。
在新家安顿下来后,提姆很快就从那间我住了都没一天的房子里把必要的家具搬过来,包括厨房、厕所、客厅里的那些,总算将这个就比“空空如也”好一些的房子布置得像“家”一点。
也许这里本来就是不太常用的屋子吧?我也不知道超英是不是都有这样的一两间“安全屋”,在我看来,这更像小孩子的秘密基地。
对了,我还发现了,不管哪个房子都放着一台全自动多功能咖啡机,看上去就价值不菲、寻常小偷进屋都不想放过的那种。
仔细一看,哦,韦恩集团出品。
我想,他们以后可以加一句宣传语了——“总裁用过都说好!”
今天提姆不在家……嗯?不对,什么不在家?这是我的家!我租的房子!
习惯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他在这里待得愈久,我就愈是无法将他和我的空间分离。我以为自己是个很注重个人空间的人来着?还是说,我将他看成了我个人空间的一部分?
算了,再想下去我又得脸红耳热了。
都怪提姆,是他的行为太自然了,嗯。
正巧我做完手上的翻译工作了,看看时间,临近中午,他应该不那么忙了,那给他发消息也不会打扰到他吧?
我跑到厨房,对着咖啡机用美颜相机app拍了一下,再发给他说:[【图片】给你亲爱的拍了张照片,好看吗?]
我想他应该没有那么快回覆,便先回房间换衣服。
今天下午我想去韦恩商场逛一圈,买套杯子,回来路上再给冰箱补给食材。
套装杯子这种东西对于一个“家”来说是常见的,但对于留学生的出租房却不是,也可说是我最不该买、买了也不会带回国的东西。但考虑到我还要在这边生活至少两年,迟些日子咕咕也会来哥谭,要是邀请她过来玩,总不能连个给客人的杯子也没有吧?
这房子的东西还是太少了,唉。
我今天选了一件藏青色白领带的水手风格上衣和米色阔腿裤,配的是白色帆布鞋。自从事故体质消失了后,我终于能穿这种没那么方便行动的衣服出门了,开心。
准备好出门后,我才看到提姆已经回了我。
[提姆:你镜头是不是反了?]
秒懂前后置镜在这段对话的分别后,我捂住疯狂上扬的嘴角,回道:[你不是深爱着咖啡吗?]
[提姆:你要知道,所需跟所爱是有分别的]
我故意说:[哦,咖啡肯定是后者]
送出这句话后,视窗顶部显示了很久“输入中”,可见对面的人有多纠结。我为此得意地叉腰大笑几声,靠在门边等他回话后再出门。
两分钟后,新消息总算来了。我点开一看,整个人僵在原地。
[提姆:而你两者皆是]
结果还是被弄得脸红耳热了,可恶。
(八十八)
跟提姆一起的时间向来过得很快,但只有我自己的话,就感觉是悠闲地渡过每分每秒。
一座城市总有光鲜和邋遢的面貌,我所在的公寓恰巧位于前者,而且离大学也不远。
像今天我一个人走在哥谭街头,我能看到身边卖着水果和饰品的小摊、踩着滑板或滚轮鞋的男女们和许多相伴同行的人,这热闹繁华又平和的光景甚至让我忘了这里是哥谭。
只要黑门监狱或阿卡姆疯人院没人逃脱,没人炸大桥炸大楼炸市民,没有小丑毒气或恐惧毒气,也没有流氓□□出来伤人打劫,那哥谭也不过是犯罪率比较高的寻常城市啦。
但这个“不过是”跟“寻常”的很少见了。
我今天要去的韦恩商场正式名称是韦恩国际购物中心(wayneinternationalplaza),是哥谭市一座高耸雄伟的建筑物,跟韦恩塔同为哥谭天际线中的一道独特风景。我想韦恩集团旗下的建筑物大概都是向“通天巨塔”发展的吧?也不知道韦恩购物中心跟韦恩塔比到底哪个更高,改天问问提姆好了。
乘地下铁到了商场附近后,我打算先找家咖啡店吃点东西再去逛。
来这边消费是一个很沉痛的决定,我是指,对我的钱包来说。
这边是市内的富人区,物价比其他地方都要贵,但奈何这家店的窝夫很有名,还可以多种口味混着选,吃完咸的吃甜的,满足成年人全都要的愿望。
啊,以后提姆有空的话还能一起来,让他帮忙分担点卡路里,美滋滋。
因为人有点多,才一米五几的我理所当然地被身前的人群遮得严严实实,踮起脚来都看不到上方的餐牌。
这种时候,就得动用科技的力量了。
我举起手机看看能不能拍到餐牌,正当我要按下拍摄键时,身前一位身材高佻的黑发女士冷不防转过身来。我吃了一惊,惯性地拉开距离后退两步,过程中指尖却不小心点到屏幕,将那轮廓分明的迷人脸容拍了下来。
我维持着高举手机的姿势跟她略带疑惑的眼神对视着,尴尬得差点当场用脚趾抠出一座韦恩庄园。
我、我这样算偷拍吗?对不起,原来今天出逃的犯人就是我?
好不容易遇到个大美人,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啊啊啊!
不是自责的时候!我深呼吸一下,拿能正常社交的姿态,故作镇定地向她解释:“对不起,我要拍的是餐牌,但不小心拍到你了。我现在会把照片删掉,如果冒犯到你,我很抱歉。”
与此同时,我向她展示了整个手机屏幕,准备按上删除键。
手指给我争气一点,不要抖!
“没事。”她沉稳大方的声线在我头顶响起,让我一时忘了动作。这位女士肤色是健康的浅古铜,一双蓝眼如同浩瀚无边的晴空,带着温和的包容,嘴边却也挂着自信的浅笑,整个人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成熟的魅力。
“这张照片拍得不错。”她看了看我的屏幕,“可以发给我吗?”
我低头一看,照片虽有些模糊,主角却更为突出。画面里,细长黑发轻扬,她转身回望,蓝眸微敛,眉目间说是充满威严也不为过,看着就被帅到。
咳,话说每次遇到好看的女性,我心里好像总是不禁飙起小短文,恨不得把最美好的形容词献上……这样是不是不太正常?
“好的,真的,抱歉。”
我用蓝牙功能分享了这张照片,毕竟我不会厚脸皮到趁机要对方的号码。之后在她的许可下,我竟然能把这张“意外收获”保留下来。
于是,在我眼中,这个超级好人的姐姐浑身犹如散发着金灿灿的圣光。夸张一点来说,我觉得我嘴巴都要合不上了,就怕嘴角流出感动的泪水。
她又问我有没有什么推荐的咖啡口味,基本只喝也只钟情于茶的我立刻打开推荐这家店的那个博客,成功介绍了几款热卖品。
在这段萍水相逢的最后,我还鼓起勇气向她说出一句常见的道别语——“haveaniceday”,衷心祝福她有美好的一天。
嗯,感觉我的社交技能点有所提升了呢。
(八十九)
用餐前,我给在办公室与文件、会议和咖啡苦苦相伴的提姆拍了张精致无比的窝夫近照。
我真贴心,哎嘿。
提姆秒回了我一张头顶“……”的小鸟贴图,看来他还不至于忙到吃饭的时间也没有。
我又给他发了一张比心的兔子贴图,之后他就没再回我了,是又忙去了?
那晚点再跟他分享好人姐姐的事吧。
亲眼见到韦恩国际购物中心的建筑高度后,我差点没忍住说一句“jesusit''stall”。咦?这句话为什么这么耳熟?
不得不说,纵然哥谭一向跟“宜居”沾不上边,但光看这些充满未来感、似是从科幻电影中走出来的高科技设施,都让人生出想长居此地的念头了。
边参观着购物中心内部,我的视线突然被一家精品店吸引住了。
这里居然有卖超级英雄的周边!
抱着我就看看、未必一定要买的想法,我双腿不由自主地走进店内,然后……我确信我的钱包大概要比我先一步减肥成功了。
这里的商品也太齐全了,一般城市都只卖本地英雄的周边,比方说大都会可以看到小孩们系着超人的披风在打闹,中心城也不乏闪电侠的布偶。哥谭比较特别,以前超英周边是真的少见。
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是因为蝙蝠侠对一些市民来说还是恐怖的存在,在正义联盟成员正式公开露面前,黑漆漆的大蝙蝠还是那种把坏孩子叼走的都市传说角色呢。
而另一方面,即使蝙蝠侠与罗宾的“活力双雄”组合曾是一代人的美好回忆,这些人里也绝不包括罪犯。早些年小丑就特别选了一家小本经营的玩具店当他“游戏”的舞台,就因为那家店卖的是蝙蝠侠和罗宾玩具,而不是他跟蝙蝠侠的。
这些事我都是听芭芭拉说的,但我完全可以想像店主的心情——千愁万绪,只能用一句“fxxkjoker”形容了。
而此时此刻,我想高呼的却是另一句:韦恩集团万岁!
这家店不愧是开在韦恩商场下的,周边都是正版授权,所卖的产品涵盖世界各地一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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