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暴力团队_狼穴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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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暴力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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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斯帮于屠宰区的老大,拜伦拉莫斯,他的屠宰厂院里停着刚抢来我的一车军用通信设备。

        虽然有10箱子的枪支和弹药,还有不少军方特工的战斗补给,但是,这些都不是耐克斯帮会能用的事实。

        帮会成员,都是此前城市的民间暴力组织和黑帮成员,很多还是长期无业者,他们使用军方的武器,不仅仅不伦不类,走到哪里都能被人看出来,他们不仅仅是盗窃团伙,还是抢劫团伙,杀人团伙即使军方的物质都敢拿,这是不要命了。

        会有很多人拒绝再加入耐克斯帮,也不会有人再为帮会拼命效力。

        这会是一条没有出路的道路。

        屠宰区的老大,拜伦拉莫斯,他此前17年都在屠宰厂做工,从18岁起,就学着杀猪,杀牛,杀羊,杀各种动物。

        他看多了人类因为自己要活下去,就得屠杀,同样也需要活着的数亿万牲畜。

        他的屠刀杀了多少生命,他自己估计也数不清了。

        每天,在这个屠宰厂送进来的牲畜,都变成新鲜的肉块被冷藏车送走时,至少他和他的一帮兄弟才能拿到工钱。

        最终他嗜酒如命,力大如牛,有生吃动物眼珠和内脏的习惯。

        最后在这家设备常年不更换,而事实落后,屠宰厂因为生意逐渐冷落时,老板要携带工钱私下逃走,被他发现,用屠刀切割了。

        他带着108个工人,在这里成立了屠刀队,每个人都有一把长长06米的屠夫砍骨刀。

        他自己的刀大上一号,而且是两把砍骨刀。

        拜伦拉莫斯有两米三巨大的个子,体重290斤的他并不显得肥胖,而是肌肉暴突。

        毕竟终年的体力劳动,给了他一个莽汉的身躯。

        他能力举500多斤的重物,所以在后来的耐克斯帮老大,收复城市的地皮时,带着两百多人提着各种武器来到这里,都被他的强悍气势都给震慑了。

        于是,他成为了这里附近五公里范围街区和厂区的老大。

        耐克斯帮的老大叫什么?

        要我再说一遍的话,他就叫“耐克耐克斯”。

        那么海蛇帮会的老大叫什么,拉莫斯帮会老大叫什么,我就不多说了。

        拜伦拉莫斯是个地道的屠夫,他不过没有真正的杀过一个好人,除了杀掉了他跟了十几年的boss。

        那个人几乎卷跑了大家和他的,所有养家糊口的钱。

        他在附近的车站,派小弟把老板用贩运猪的货车运回来时,兄弟们就把他的肢体,当时据说系一点点的剁下来,这样就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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