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遗弃战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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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长途大巴。
一路,你得用走的。
我穿着锈迹斑斑的盔甲,全身裹着狼皮,最终下到低海拔的沙漠区时,面前是一片黄橙橙的沙地,大漠
这里事实在冬季,也是干旱与酷热的。
要想顺利的穿越大沙漠,需要的是水,还不是食物的问题。
这是毒蛇和蝎子的世界,也是土狼和荒漠藏羚羊的世界。
我背后有一张不怎么强悍的反曲弓,和十几根锈蚀了箭头的箭。
一路想走出沙漠,我唯有靠这个东西来涉猎取食。
从那些尸体骨骸边上拿到的皮囊水袋,此前塞满了冰雪,此刻已经在两日的酷暑中,变成了甘冽清纯的水。
看着面前的沙漠上,像是黄色波浪一样的沙丘,不时吹过的黄沙烟雾,我知道没有60天,我绝对系走不过去。
沙漠里是不能跑的,这样会增加水分的流失,高温酷暑下的心跳加速,会导致人的最终缺氧休克。
我不能丢掉头顶的钢盔,这是用来煮饭的汤锅。
更不能丢弃全身的狼皮。夜里在沙漠的沙地上睡,会有零下30极度的苦寒。
这是一个冷起来全身打寒颤,热起来想蜕皮的沙漠环境。
我迈开步伐不紧不慢的走着,尽量的在沙漠里走最笔直的直线。
在看到远处的狼群时,我就最快的远离它们,躲在下风口绕过去它们的领地。
这不是呈现一个人类,孤单身影体现勇敢的时机,因为沙漠土狼一群就是30多只,最多的可能多达200几十只。
何况我的弓箭只有13根,还是很不吉利的数字。
身上不是有一把全钢的长剑么?
它一看就是锈蚀了上千年,不知道什么时候砍东西,就会“嘎嘣”断裂的一种东西。
至少此刻佩戴者还有一点安全感和一种依仗,毕竟总比拿根木棍强。
遇到沙漠戈壁上吃苔藓和草根的羚羊,就不要轻易的放过了。
这会是很美味的野生羊肉,至少一只羚羊可以提供一个人20多天的口粮。
在几百只的羊群中找一只大个的射掉,至少可以让人一个月不愁食物来源。
只是在这样的羊群经过一大片毫无遮盖和石头的戈壁荒野时,人类和狐狼,都是很难靠近羊群200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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