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计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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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口的顾朝雨。青年一身青衣长裳,就像是一棵青松,站在那里。眺望着远方,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人。
都说认真工作中的男人最帅,安妄欢此时却觉得等待着她回家的男人更帅。明明已经到了冬季,而边关的冬天最是冻人。顾朝雨体质并没有很好的为他抵抗寒冷,他的脖子缩在衣领里。下午回到家便没有看到安妄欢,来到洛水河畔之后,便听到安妄欢一早就去了榷场。有些担忧的顾朝雨,便在被安老板强制的吃了午饭,然后就来到了城门口当了望妻石。
在安妄欢发现顾朝雨之前,顾朝雨便看到了安妄欢坐着的马车。他的视力没有安妄欢好,可是不管安妄欢在哪他却总是第一个发现并找到她的。用一个不太好听的比喻就是,顾朝雨若是一匹老马,那安妄欢就是他总会找到的归途;若顾朝雨是一只粘人的犬,那安妄欢就是那个散发着我很好吃的大骨头。不管在哪,那只贪吃的狗,总会找到自己的大骨头,并且带会自己的家。
马车在靠近城门口的时候速度降了下来,对于从榷场过来的商人,他们总会排查的很严格,担心会有什么违禁的物品被偷运到大夏贩卖。安妄欢这十辆马车的队伍,自然引起了门口士兵的排查。尤其是,这些车辆后面,还有一些看起来不像是好人的人。
安妄欢在车夫的担心,和镖师的疑惑中跳下了马车,跑到了顾朝雨的面前。
“你待着多少时间了,看冷的。”安妄欢在顾朝雨没有反映过来的时候,抓住了对方的手,将自己身上的热量传送给对方。
顾朝雨的手指很好看,指骨分明,而且并不是那种像爪子一般没有肉感的手。反而,看起来很匀称,像是老天爷的杰作。只是手指主人并没有那么用心的保护,反而手心还有指腹那些地方的茧比较多,破坏了整天的美感。想到他曾经也是个将军,是个习武之人,也就很好理解了。
安妄欢最先注意到的并不是顾朝雨的手有多好看,而是这手的冰凉,就像是窝在冬季的铁上一般,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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