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诗名:乞巧_大唐小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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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诗名:乞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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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并不是名扬天下的宣州紫毫,只是普普通通的兔毫笔。在好笔的人眼中,这只能算是不入流。但是,当这支笔被陈幼澜修长的手指握住时,它仿佛没来由地多了几分灵动,或许传说中的“点化”便是这个意思吧。

        唐人惯用笔锋较硬的小笔,陈幼澜操纵笔尖在纸上飞快地游走,留下一长串漆黑的墨迹,正是极为清秀的小楷,整整齐齐的,看上去赏心又悦目。

        李信边看边点了点头。

        陈幼澜并没有像那个老儒生一样边写边念,而是飞快地写完之后,才极其潇洒地把写了诗的纸扔给那位侍女。侍女很是为难,连忙双手抱着这张写了字的纸,仿佛抱着什么神圣的东西,一路小跑着回到胡大娘身边,想要把纸交给她。

        然而胡大娘却也对这张写了字的纸避如蛇蝎。好在她惯在风月场里厮混,脸皮早就练得比铜墙厚,劈头盖脸地便骂那位侍女道“拿给我干什么不知道我不识字故意要落我胡大娘的脸还不快拿给秀秀姑娘念”

        侍女立即回魂一般,恍然大悟地在店内无数士子的哄笑声中跑上阁楼,小心地将陈幼澜的诗交到了秀秀手中。

        李信这才明白侍女为什么一接陈幼澜的诗就面露难色既然陈幼澜自己没有念,那么侍女理所当然应该把诗念出来,但是她并不识字,所以才向胡大娘求助,然而胡大娘也不识字,所以才有了刚才这一幕。

        这会儿正是唐初,百姓的识字率低得可怜,一砖头扔在大街上砸死十个人,保准九个都大字不识一个,剩下一个还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丁一一,稍微复杂一点就没辙。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百姓们饭都吃不饱,哪有心思考虑读书,考虑阶级跃迁的事情呢

        李信正魂飞天外,阁楼上的秀秀姑娘已经默默展开陈幼澜的大作,念了起来。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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