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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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心情甚好,他做起午膳来格外的卖力,那三只山鸡,分成好几种做法,或炖汤,或烤,或炒,或蒸,又另烙了几张薄饼,做了道素菜。
他手艺确是好极,每一种做法都让人垂涎三尺
薛雨着实过足了嘴瘾,绕是在这种酷热让人提不起胃口的天气里,仍是吃得肚子圆滚滚地,痛快淋漓
食物得到好评,美食当前,大家的食量也增加了许多,预备的两餐用的材料,一顿就几乎吃的精光,只剩下半只烤鸡
刘三拍着肚皮,遗憾道“应该多买几只鸡”
薛雨捧着热茶,在一旁煞有其事地点头赞同。
刘三又道“絮儿小姐可知,鱼肉与羊肉做在一起,那可真是奇美无比,人间难寻的佳肴”
薛雨仍是不断点头“鱼加羊,合一起便是一个鲜字,能经得起古人推敲的组合,味道自然大有不同”
“何为鲜”一直没有说话,微笑看着他们的卢昀,忍不住问道。
“就是,絮儿小姐,此话怎讲”刘三亦是惊讶道。
薛雨这才恍然记起,这个字的写法乃是前世的事情,在这个世上,此字写法又另有不同。
她连忙尴尬一笑,道“实不相瞒,我认字不多。这是我无意中,听他人所说的,难道不对吗”
刘三怕她多想,因出身伤及其颜面,连忙笑着对主子道“定然是那人胡言乱语,絮儿小姐天真烂漫,才会深信不疑不过,那人却没有完全说错,这鱼和羊组合,当真配得上这个鲜字”
卢昀笑而不语,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他清楚记得这句话,早在絮儿尚且是个幼女时,便说过。
当时,只有他、絮儿和大牛在,他们谈及吃食时,絮儿脱口而出“要论天下美味之首,鱼和羊当仁不让,要知鲜字可正是由此而来”。
大牛不爱读书,大字记不住几个,自然不晓得鲜字如何写,而他虽然晓得,缺也没有当场纠正,只唯恐伤到这个异常漂亮的女娃娃的心
卢昀想到这里,再看向薛雨的眼神,不由更多了几分探究
按照当时她的年纪,也不过五六岁罢了,平日里接触的,又都是庄子上大字不识几个的汉子或农妇,其父慕容峰倒是识字,可是也万万不会故意错教女儿这个小娃娃,是从哪里得来的知识,并深信不疑
难道有其他人暗中相授这么这次她不远千里接近自己,是否也是那人授意
薛雨仍与刘三聊得畅快,自然不晓得旁边之人心中所想。
更是万万不会想到,当年她随口一说的事情,会被那人记得清楚明白。
略一消食,三人再次启程出发,傍晚在一处离丛林稍远些的空地扎营休息。
薛雨睡在蓬中,卢昀和刘三轮流守夜,看护旁边警惕野兽的篝火。
如此连续两日。
有一件事不得不提,因为刘三厨艺绝佳,原先准备携带的粮食,已经用了大半,而算算在林中的潞城,却还没有完成一半。
三人商议之后决定,为防止逢遇阴雨天气,行程再次延长,尽量减少类似干货,米面等可以长期储存的粮食用量,到林中狩猎一些野味,在河中捕捉鱼儿,充当食物。
当然,这些食材在刘三手中,均变成一道道让人欲罢不能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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