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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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李素总有特别的优待,郭驽给他特制了一个小沙盘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许多字帖拓本贡献出来李素专门练字。
李素并不反对练字,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练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仓颉造字以来,华夏汉字比文化更渊远,有了毛笔之后,汉字的愈发多变。贞观年间,最流行的莫过于飞白体,无论朝堂还是民间,皆以飞白为主。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后来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级脑残粉,酷爱模仿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于是飞白这种迅速在贞观年间成为时尚。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欢飞白这种,其势太过浑圆,着笔太过无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难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后,终于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努力学好
飞白体。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无比的人来说,有资格挑挑拣拣吗
再说,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非要在这种小事上标新立异跟人作对,有必要吗
每天在学堂里练两个时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尔扛着农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去河滩边晒晒太阳。
日子真的很悠闲,不愁吃穿的基础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散悠闲,对李素来说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生活,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子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懒散生活消磨得干干净净。
袅袅炊烟在黄昏的余晖里摇曳而上,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土地发呆。
“该买两头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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