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四章 犯法不一定犯罪_秦长青李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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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四章 犯法不一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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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

        裴明朗翻阅了好几遍大大唐律疏,终于明白,秦侯爷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简单说,就是大唐的法律不完善,让很多人有了律疏空子可钻。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一个人在税收和商业上做的一件事是合法的,但却触犯了大理寺规定的刑法。

        所以,大理寺的法案是最后的补充法,秦长青的提问,裴明朗懂了,这是要重修大唐律疏了。

        魏征、孔颖达、张玄素三人,也在那很认真的听,裴明礼的几句话说的条理清晰,理由充分。

        博得魏征等人一阵称赞,纷纷说大理寺卿裴俊,后继有人了。

        “魏相,还有件事要麻烦您一下了。”秦侯爷对着魏征一拱手。

        “对大唐律疏进行补充,并加以完善?”魏征笑眯眯的看着秦侯爷。

        “是的呢。小侄就不去凑热闹了,军功和威望都有了,该给年轻人了。”

        “说的就好像你很老一样。”魏征捋了捋胡须,“这仅是老夫应下了,但是你的给老夫一个章程。”

        于是,在考生们全都考试的时候,秦侯爷对魏征等人说出来大唐十二律的框架。

        不是推到大唐律疏不用,而是对大唐律疏,进行系统性的补充和完善,并且将律疏重新定义分类。

        《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  律》、《捕亡律》《断狱律》。

        其中,《断狱律》不仅承载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等条目,还对其余的律疏进行了补充,在最后还着重强调了一句:法律是入罪的基础,伦理是作为出罪的正当性依据。

        同时,定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统称为五刑。

        十恶被认为是最严重的罪行,所以列于首篇。所谓十恶都是指直接侵犯专制皇帝的统治基础及封建统治秩序的行为,十恶具体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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