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书到用时方恨少_鉴宝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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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章 书到用时方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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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如此,出现在这里的白地绿彩双龙祥云纹罐,怎么可能是真的呢?!

  想必,没有问价的就是这么想的。

  他们可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而吴夺,知“其二”。

  “其一”,是御用官窑瓷器,若出现了瑕疵品,那就得销毁,不得流出。

  “其二”,却是在清代,起码从雍正朝开始,御用官窑瓷器的瑕疵品,并不是全部销毁的。

  有销毁的,有赏赐出去的,有放在内府备用的;还有,变卖出去的······

  这事儿得大致捋一捋。

  先看看乾隆初年督陶官唐英上的一道折子:

  “······伏念厂造瓷器上供御用,理宜敬谨办理,虽所造之器出自窑火之中,不能保其件件全美,每岁每窑均有选落之件,计次色脚货及破损等数,几与全美之件数相等。此项瓷器必须落选,不敢上供御用······”

  在唐英的这个折子里,能看到官窑所产御用瓷器的瑕疵品和破碎品的数量,“几与全美之件数相等”,也就是说,淘汰率大概有一半。

  这些“必须落选”的瑕疵品,“不敢上供御用”,但也不能流入民间。

  那怎么办呢?

  “······将此次色脚货,按年酌估价值,造成黄册,于每年大运之时一并呈进,交贮内府。有可以变价者,即在京变价;有可供赏赐即留备赏用······于雍正七年为始迄今,总属如此办理······”

  也就是说,至少从雍正七年开始,这样的瑕疵品(次色脚货),并不是一概销毁的;御窑厂会在“酌估价值”之后选出一部分,“造成黄册”,每年运送京城,上交到清宫内府。

  而清宫内府收了之后,有一些是一直放着的;但还有一些,会在京城变价卖出,或者定为赏赐品。

  这是乾隆初年的折子。唐英上奏此折,主要是请示登基不久的乾隆皇帝,御窑厂的瑕疵品,是不是要按照以前雍正朝的老规矩办?

  乾隆怎么批的呢?

  “嗣后脚货,不必来京,即在本处变价。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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