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请愿_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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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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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事有不谐,定向总督府提请关注。”

        所提到的总督府可不是东三省巡阅使署,而是朝鲜总督府、日本驻朝鲜最高统帅部。他以为凭借这句话,中国政|府在处理此事时定会掂量着办。

        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因为你在这里讨得了生活,在这里非法居住了一代又一代,便可以忘本地宣称自己本来就是这里的主人!要这么说,非法滞留的移民、违法改造的建筑物时间久了就成了合法的了!

        是不是这就是“长白山是韩国的”这个妖蛾子的由来?张汉卿不知道,但这股妖风绝不可长!中国人可以对他们因怜悯而让其有基本的生存权,但绝不能容忍他们恩将仇报鸠占鹊巢!只要他不承认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就不同意他们端起碗吃饭、丢下筷子骂娘!

        这不,晖春发生群体性事件的第二天,当身兼东三省巡阅使特使、中东路护路军司令、吉林边防公署绥靖主任的张汉卿亲临晖春后,朴承正计划中的第二手进行了。晖春市长官小了,如果能够逼得少帅亲口示弱,那才是他们此事最大的收获。

        千百年来,维稳是地方政|府保住乌纱帽的不二法门,直到后世亦然。看匆促赶来的这位少帅有什么本事,能够解决困扰两朝多年的边民问题?弄不好,会出大乱子的!他一个嫩芽子,有这个胆量承担没有?

        可是令他们吃惊的是,张汉卿当天下午就自顾自地颁布自己的措施来。他以公文的形式,向下辖各县、乡政|府直接命令,要他们在大街小巷复印张贴此传单,并要求各保传达到每家每户。

        “凡我中华民国边民,无论职业、贫富、族裔、男女,均需在各地派出所填写一份‘公民登记表’,并由此取得一纸身份证明,以作为在东北工作及生活所用。无此证明者,均视为非法人员,政|府不予保证。

        在华合法开垦土地的外国人者,均需向各地派出所登记入册、并主动缴纳地税,由政|府保护其合法私人财产及所开垦土地。在华生活十年以上,无论何人,只要拥护政|府领导,向政|府申请,均可获颁一纸‘绿卡’,除不得选举、服兵役外,与中国公民待遇相同,允其在中国境内生活及工作。其在中国出生之子嗣,如欲成为中华民国之公民,需声明放弃他国国籍。

        近日东北匪乱频发,为保障地方安宁,自治政|府不允许非公民身份、无‘绿卡’者在东三省流窜。一经发现,即剥夺其全部财产充公,按原国籍遣送出境。无接收国家者,视为难民,须得接受中国政|府统一安置。

        至于其中为非作歹、霍乱市街者,一经发现,即按通匪予以重处。从即日起,晖春进入紧急状态,驻防军队、警察依令予以戒严。除宵禁外,所有边境除口岸外禁止国民出入,违者可视为特务予以当场击毙。所有非法组织都将被取缔,其成员即日起需到所在派出所、警察局投案自首,否则将受到自治政|府的严厉打击。

        本条令由吉林边防公署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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