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挥斥方遒_大芒列国传:风雨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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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挥斥方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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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者的态度,心中之前的疑惑尽数消去,不禁一喜,终于有一道题目可以奋笔疾书了。

        不由分说,众学子纷纷书写起来,那牛一君看了一眼看着卷子迟迟未有动笔的江云,嗤笑了一下,此人果真胸无墨水,这道题目这么简单,他却要想如此之久,他坐在臭号旁边真是合适至极。

        按照目前公认的常理的话,是不应该让犯罪者进入学堂学习,因为他们毕竟有前科,谁也没有办法保证他们不会再次犯案,如若因此伤害到学堂的学子,那么这个责任无人可担当得起。本身他们也是没有办法参加科举之类的考试,故而大多数人也认为让他们读书识字不过是一种浪费,还不如将机会拿给更多的良家子弟。

        但犯罪者真的就不能接受教育吗?

        依大燕律例,若非判书著明其民籍被剥夺,那么自其释放之日,其仍为民,而非奴籍。

        奴籍者由于将己身售与他人,并且在牙司登记,故而失去了修行学业的机会。

        但罪者仍为民籍,大燕律例规定,民籍者可入庠序受教,而有前科者被禁止的只是入朝为官,但并未有说不可受教。

        也即是说,前科者如非特例说明,其入庠序受教无人可拦,否则视为阻碍他人蒙学,阻碍者反是违反大燕律例的!

        江云想到更深一层,如若因为一人曾犯罪,其后代便丧失了蒙学的机会,便只能一代接着一代地继续这样下去,永无翻身之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的确给想要犯罪之人起了威慑。

        不过就目前来说,这种情况长此以往发展下去,到了走投无路之日,为了生存,他们只能选择犯罪。

        一人为罪,后代皆罪,生生世世皆罪!就如同那些居住在西苑城右侧的人,一生只能与强盗为伍,永无翻身之日!

        这便如同一颗埋藏在大燕根基的种子,充满了毁灭,若是有一日这枚种子发芽,那么大燕必将混乱!

        江云选择了相反的方向,他觉得应该给这些曾经犯科的人接受教育的机会!

        “夫今日之大燕,罪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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